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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:杨拓 留言时间:2008-12-22 11:37:01
您的留言内容:
您好,我想咨询一下领取遗嘱费是否有年龄限制?
尊敬的:宋丹凤 留言时间:2008-7-3 9:57:42
您的留言内容:
你好,想咨询个问题。 我有一台车卖了,买方不想过户,(过户实在费劲1个多月还没办完)只是签了协议,不知道协议签了以后,在以后交通造事处理方面协议生效吗?原车主能脱离关系吗?有必要公正吗?
费玉红律师给您的回复:
卖车后没有办理过户,签定协议是可以的。也可以公证,只要能证明自己不是车主,一般情况就没有责任了。在签定买卖协议后,原车主在以后发生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。
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! 0459-5977877 黑龙江庆虹律师事务所
尊敬的:徐女士f 留言时间:2008-4-5 14:00:34
您的留言内容:
你好!我是帮一个朋友咨询一下 ,企业与雇佣人之间的法律问题,当企业与企业正式职工解除关系,也就是开除.得具备哪几项符合法律程序.可以生效. 
王美华律师给您的回复: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,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。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,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。 对于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9条规定,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日履行通知义务,而只需要按照第43条规定行为即可。 对于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0条规定,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则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,如果不通知的,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的工资。 对于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1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,用人单位则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,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,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,可以裁减人员。
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! 0459-5977877 黑龙江庆虹律师事务所
尊敬的:王皓 留言时间:2008-3-20 19:39:38
您的留言内容:
律师您好:我家现在正因土地纠纷在打官司,现在我家有足够的证据,大队也有证据 大队的证据是个收据 但是上面没有我家人的签字确认。我家的证据都是前几任大队书记的亲笔证词, 请问我们这样的官司那一方的胜率多些呢,谢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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